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的会员种类:
(一) 单位会员:团体会员;
(二) 个人会员:会员、高级会员、会士、港澳台会员、外籍会员。
申请加入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团体会员:凡承认本协会章程,致力于雷电防护技术进步的全国各类型企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,自愿申请,经批准后成为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团体会员。
个人会员:个人会员包括会员、高级会员、会士、港澳台会员、外籍会员。
1 . 会员
具有工程师、讲师、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(或有相当职称)的雷电科学研究、雷电防护工程技术人员、防
雷产品的制造及研发人员、管理人员;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从事防雷工作的技术人员。
2 .高级会员
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(或有相当职称)以及在本行业公认的专家学者,学术上有一
定造诣,在雷电科研、生产、教育、科技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本会会员。
3 . 会士
具有教授、研究员
和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(或有相当职称)以及各个领域公认的专家学者,学术上有
较深造诣,在雷电科研、生产、教育、科技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本会高级会员。
4 .港澳台会员
居住在港、澳、台地区具备会员条件者,由本人申请,经批准,可为本会港澳台会员。
5 .外籍会员
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,对我国友好,并愿意与本会联系、交往和合作的外籍通防雷相关工作者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
(一)会员
由本人申请,本会一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,经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,即为本会会员
(二) 高级会员
由本人申请,本会两名会士或高级会员推荐,经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,经中国质协防
雷电分会批准备案。
(三) 会士
由本人申请,本会两名会士推荐,由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资深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,经中国质协防雷电分
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备案。
(四)港澳台会员与外籍会员
由本人提出申请,本会两名会士或高级会员介绍,经中国质协防雷电分会批准备案。
(五)团体会员
由该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,报中国质量协会备案。
(六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,会员证由本会统一印制颁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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